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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專業公務員隊伍——專業效能再升級 建實幹擔當團隊

發佈日期:2026-05-09

打造高效作為、實幹為民的公務員隊伍,是構建現代服務型政府、提升公共服務質效與市民生活品質的核心基石。特區政府透過修訂法律,強化公務人員的責任擔當,並以精細管理,深化員額管理措施,要求部門優先採用調動和轉職的方式解決用人需求,同時透過優化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提供更具針對性的精準培訓,在充分運用現有人力資源的同時提升人員的素質,以更好地服務市民。

一、修改任用規定,完善問責措施

2025年,特區政府完成《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修訂,完善領導及主管的選拔要件,委任和續任規定,以及問責措施,包括:

訂明選拔要件:明確領導及廳長應從緊接下一層級的人員中選拔,而處長則從已完成相應資格課程的人員中選拔,增強人員專業性和積極性;

明確委任及續任規定:引入第三方意見機制,在委任領導或主管人員前應聽取行政公職局的意見;以及在續任時,監督實體須重新審視有關人員是否仍符合任職條件,如任期內有勸誡紀錄,作出續任批示須對此適當說明理由,確保委任程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完善問責措施:監督實體可根據問題嚴重程度,精準採取對應問責措施,強化公職人員責任意識。

同時,特區政府同步開辦處長官職資格課程,搭建選拔培養儲備人才梯隊,為公務員隊伍持續輸入專業力量,為各級崗位提供充足人才支撐。

二、完成人員宣誓,落實愛國者治澳

特區政府嚴格按照《維護國家安全法》、《就職宣誓法》、《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的要求,依法完成領導及主管人員就職宣誓,以及全體公務人員就職宣誓工作,明確宣誓人員須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務人員宣誓工作的全面執行,是愛國者治澳原則在公共行政領域的具體實踐。通過制度化宣誓,進一步強化公務員的國家意識與身份認同,確保公職人員始終堅守政治立場,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為澳門公共行政事業的正確方向保駕護航。

三、優化人力配置,激發隊伍活力

20254月,行政公職局發出《公共部門對外增聘人員的工作指引及流程》,完善現有員額管理制度,明確增聘原則及流程,優先通過內部工作重組、流程優化、電子化升級及市場化手段解決,最大化盤活現有人力資源。若仍未能解決用人需求時,應在本範疇內或跨範疇間進行內部調動的方式解決人員需求,更好地善用現有的人力資源。透過上述措施,公務人員總數的增長趨勢已得以控制。

2026年,特區政府持續推進人力資源精細化管理,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及配置,實現公務人員隊伍的“質量提升”和“結構優化”,將聚焦四大核心任務:

一是梳理崗位職務分類,推動人員專業化發展與合理流動;

二是研究跨職程晉升機制,搭建循級而上的職業發展路徑;

三是研究制定人員配置基準,深化員額管控,提升人力規劃科學性;

四是研究簡化職程設置,暢通公務員橫向流動通道。

四、革新培訓體系,賦能專業成長

行政公職局以崗位核心能力為導向,全面變革公務員培訓體系,打破傳統重時數、輕實效模式,構建基礎通用能力、職務通用能力、專業技術能力三層能力框架,淘汰形式化課程,實現為能力而訓、為實務而教

培訓內容緊扣工作實際,大幅精簡重複性、低效益課程,推動課程電子化、彈性化建設。具備條件的課程將轉化為微課程或線上學習單元,打破時間與場地限制,支持公務員按需學習、即時應用。考核評價方面,取消以累計時長為唯一量化指標的模式,以能力達標為核心評估標準,確保培訓成果轉化為工作質效提升。

同時,構建學、用、考、升一體化發展路徑,將培訓規劃與職業發展、績效管理、晉升機制深度綁定;加強與高等院校、專業機構合作,提升培訓專業性與權威性。此外,持續開展國情研修、內地交流參訪等活動,拓寬公務員視野,深化其對國家發展與澳門定位的認知,打造兼具本土專業能力與家國視野的公職隊伍。

特區政府以制度完善為基礎、以人力優化為核心、以培訓革新為支撐,全方位推動公務員隊伍建設。通過健全法規體系、精細人力資源配置、革新培訓機制,著力打造專業化、高效能、具家國情懷與實幹精神的公務員隊伍。未來,公務員隊伍將持續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以務實作為回應市民期待,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與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