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6/7/1
(自2026/7/1日起生效)
執行單位:行政公職局 - 選舉及法律輔助處
電話 :8987 1132
電子郵件:daej_jur@safp.gov.mo
網址 :https://www.safp.gov.mo
收件地點: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26樓
收件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對象
欲獲取公職一般制度的法律解釋服務的公共部門及實體或公務人員。
提出方式
可透過以下任一方式向行政公職局提出申請:
- 公務通(https://ga.gov.mo);
- 電子郵件(daej_jur@safp.gov.mo)。
附註:
- 根據第10/2026號行政法規《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七條(七)項規定,行政公職局應公共部門及實體或公務人員的要求,就公職一般制度的法規作出解釋。
- 行政公職局的解釋職權不涵蓋就專有人員制度、個人訴訟權益或各類救濟措施,以及涉及公共部門內部管理權限的事宜發表意見。
- 為著能夠作出準確的法規解釋,申請時須清楚及正確地敍述事由及問題;如屬公共部門及實體的查詢,尚應對問題預先給予其意見。
- 公務人員須如實表明身份及任職的部門,缺乏相關資訊的查詢將不獲回覆。如提供不實資料,尚須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 屬公務人員要求法規解釋的情況,有關解釋將一併通知其所任職的公共部門及實體,通知內容不包含查詢人的個人資料。
費用
免費。